浏览数量: 0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3-06-30 来源: 本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6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自动化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北二环路平原县省级化工园区内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占地面积20000m2,对现有6万吨/年不饱和聚酯树脂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改,整合厂区设备和资源,提升自动化等。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北二环路平原县省级化工园区内
联系人:肖经理 联系电话:1895343337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
环评机构: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山钢新天地办公室7号楼2单元507室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0531-55516588
邮箱:finerhuanbao@126.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的,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
329.html)或到山东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所在地址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纸质版,自本公告之日起,可向山东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或山东斐然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提交方式为信函、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旺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6月30日